关于举办“扬青春风采,聚梦想力量”五四墙报设计比赛的通知
各学院团委:
为纪念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六十五周年及“五四运动”九十五周年,展现团员青年的青春魅力,激发团员青年的爱国主义精神,增强历史使命感和时代责任感,校团委决定举办“扬青春风采,聚梦想力量”五四墙报设计比赛。具体通知如下:
一、比赛时间
2014年4月—5月
二、比赛对象
石牌校区和大学城校区:各学院团委
南海校区:校区各校级团学组织和各学院团委
三、比赛要求
(一)作品要求紧扣主题,图文并茂,内容丰富,积极向上;
(二)作品统一采用手工制作形式,墙报布局不限,画面图形不限,制作用料也不限(可用各种颜色轻质的布绸、树枝、树叶、羽毛、易拉罐、泡沫等),建议使用环保材料、平面与立体相结合;
(三)作品大小规格:石牌和大学城校区2.7 m X 1.1 m(长X宽)、南海校区3.85 m X 1.1 m(长X宽),边沿粘贴牛皮纸或其类似纸张,右下角注明单位(如“××团委宣”);
(四)参赛单位要做好墙报的保护工作,严禁商业广告随意张贴;
(五)各单位墙报须在4月29日前张贴。
四、奖励设置及评比方法
(一)各校区分别评出一等奖1名,二等奖2名,三等奖3名,最佳创意奖、最佳美工奖各1名,并颁发证书和奖金。其中,一等奖300元,二等奖200元,三等奖100元,最佳创意、最佳美工奖只颁发证书。
(二)评比方法
1.届时由评审团进行评比,石牌和大学城校区评审团由校团委宣传部正(副)部长及各学院团委宣传部部长组成,学生评委均不能给所在学生学院的墙报评分;南海校区评审团由校团委宣传部正(副)部长、南海校区校级团学组织宣传部长及各学院团委宣传部部长组成;
2.评审团评比时由参评单位派出1位同学现场介绍作品的创意和特色(不超过8分钟),评委不能兼任解说代表;
3.一、二、三等奖的最终成绩在评委评分中去掉1个最高分和1个最低分后取平均分得出;最佳创意奖、最佳美工奖的成绩在评委相关单项评分中去掉1个最高分和1个最低分后取平均分得出;
4.评选时间:2014年4月29日。
(三)评分标准:
1.主题(20%):主题鲜明、积极向上,符合国家法律、法规和政策要求;
2.内容(30%):内涵丰富、图文并茂,能充分反映青年继承发扬五四精神,体现青年朝气蓬勃,勇敢追梦的风采;
3.创意(25%):在继承传统表现手法的基础上,加入新的创意元素,艺术性和时代感并重;
4.美工(15%):制作精细,版面设计合理,字体工整优美,色彩丰富,搭配合理;
5.墙报解说(10%):表达清晰,能有条理地解说设计理念,点明墙报的主题意义以及其特色。
五、联系方式
石牌校区:李琪 13714988718
大学城校区:林悦 13632273848
南海校区:李燕芳 1562540875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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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〇一四年四月十五日